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2日至4月23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农林科学院党委进行了巡察“回头看”。7月29日,市委巡察办向市农林科学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巡察“回头看”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切实做好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我院党委及时成立了由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院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院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委副书记唐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牵头协调及日常工作。
(二)压实整改责任。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由院党委负总责,党委书记张洪祥为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负责分管领域内的问题整改工作,各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对涉及本部门的整改工作负责。坚持问题导向,逐一梳理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多次召开专题会研究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逐一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科室、整改措施,形成了问题、任务、责任“清单”,并逐一对照落实整改措施,逐项整改、对账销号,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
(三)强化监督检查。加强监督日常检查,定期梳理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强化整改工作日常调度。对整改进度达不到要求的部门、人员及时督办,对整改不到位的事项督促“补课”“返工”,确保整改工作动真格、见实效。同时,及时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报告,主动接受监督。
二、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整改不到位
1.针对巡察反馈“科研平台与春秋牧业公司合作中缺少监管措施,未能处理好科研与成果转换之间的关系,尚未就收回大箐沟种羊场和经济作物用地承包签订协议,科研平台功能异化的情形仍然存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监管。成立了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大箐沟基地协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大箐沟基地范围内对外合作与管理、协调与监督。同时成立工作专班,专门负责与春秋公司合作相关事宜的处理,经多次与春秋牧业公司洽谈,就提前10年终止《共建协议》始终达不成一致意见。二是提起诉讼。委托我院法律顾问于2021年10月26日向仁和区人民法院提请终止原《共建协议》的诉讼。三是加强科研。已争取《四川省奶油果(鳄梨)品种资源圃建设》项目在基地范围建成奶油果种质资源圃50亩,同时将积极争取项目与资金在大箐沟基地开展多学科的基础科学研究。四是建立长效机制。明确大箐沟基地管理与对外合作等以畜牧研究所为主,水利与农机研究所配合的工作机制。
(二)“举一反三”不到位
2.针对巡察反馈“干部人才的培养使用力度不够,人才引进不足,干部轮岗不够,存在人才流失风险”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人才引进。2021年引进高层次人才4名;9月申报招聘计划6名,并派专人参加2021年度秋季赴高校招才引智活动。二是加强中层领导干部队伍建设。2021年7月,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选拔任用院中层干部4名。三是培养年青干部。2021年3月选派年轻干部2名到市级相关部门顶岗锻炼;2021年5月新选派驻村工作队队员1名;2021年6月设立院立项目5项经费共计35万元,主持人均为单位青年科技人员;2021年8月至10月,相继完成了院团支部、院工会和院妇委会换届,绝大部分委员为80后年轻干部。
(三)改了又犯的问题
3.针对巡察反馈“市农林科学研究院吕婉茹、蒋加奇于2020年6月8日~6月10日到米易参加进行项目中期检查验收,违规报销伙食补助各240元,共计480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摸清情况。在2020年12月开展“违规发放福利、违规报销差旅费和超规格接待”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时,吕婉茹、蒋加奇同志认真自查,发现在2020年6月参加院横向项目“芙蓉王和天下品牌烟叶核心原料生产技术示范与推广区段3”中期检查会时,主办单位统一安排了就餐的情况下自己报销了伙食补助,于2020年12月28日将多报销的伙食补助费用480元上交到院财务并统一上交市财政。二是批评教育。院党委副书记唐平于2021年2月 9日对吕婉茹、蒋加奇、聂蓉同志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吕婉茹、蒋加奇加强差旅费报销政策的学习,同时要求聂蓉同志要加大审核力度,坚决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三是加大学习力度。2021年2月编撰报销容易违规知识要点印发全院干部职工学习;2021年8-10月充分利用院属各部门会议等平台,多次组织学习市财政局、我院制定印发的财务报销相关制度,坚决避免违规报销差旅费情况发生。四是建立长效机制。将差旅费违规报销整治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加大惩戒力度,规定从2021年1月起,凡是违规报销差旅费的一律给以全院通报批评及以上处理和纪律处分。五是全面自查自纠。发动全院干部职工再次对违规报销情况进行自查,2021年以来未发现干部职工在参会时主办单位统一安排了就餐的情况下报销伙食补助的情况。
4.针对巡察反馈“市农林科学研究院李恒、张春花、蔺雨阳于2020年11月22日~11月22日到米易得石镇下乡期间重复报销伙食补助费共计240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摸清情况。在该3名同志一起下乡后,李恒、张春花同志在相互没有沟通和不知情的情况下,均填写了差旅费报销单报销3名同志的伙食补助费,待到账时发现重复报销的情况,于2020年12月28日将多报销的伙食补助费上交到院财务并统一上交市财政。二是批评教育。院党委副书记唐平于2021年2月9日对李恒、张春花、蔺雨阳、聂蓉4位同志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项目组人员以后在报销费用时加强沟通交流,同时要求聂蓉同志要加大审核力度,坚决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三是加大学习力度。2021年2月编撰报销容易违规知识要点印发全院干部职工学习;2021年8-10月充分利用院属各部门会议等平台,多次组织学习市财政局、我院制定的财务报销相关制度,坚决避免违规报销差旅费情况发生。四是建立长效机制。将差旅费违规报销整治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加大惩戒力度,规定从2021年1月起,凡是违规报销差旅费的一律给以全院通报批评及以上处理和纪律处分。五是全面自查自纠。发动全院干部职工再次对报销情况进行自查,2021年以来未发现重复报销伙食补助费的情况。
5.针对巡察反馈“市农林科学研究院黄云于2020年11月4日~11月4日到平地镇下乡期间多报销伙食补助费80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摸清情况。2020年11月4日上午和下午黄云同志分别跟随不同的项目组开展研究与培训工作,两个项目组负责报账的同志在报销差旅费时均将黄云同志纳入。在到账时黄云同志发现同一天有两笔差旅费,存在重复报销的问题,于2020年12月21日将多报销费用80元上交院财务并统一上交市财政。二是批评教育。院党委副书记唐平于2021年2月9日对黄云、聂蓉2位同志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在签字时认真仔细的查看报销日期,同时要求聂蓉同志要加大审核力度,坚决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三是加大学习力度。2021年2月编撰报销容易违规知识要点印发全院干部职工学习;2021年8-10月充分利用院属各部门会议等平台,多次组织学习市财政局、我院制定的财务报销相关制度,坚决避免违规报销差旅费情况发生。四是建立长效机制。将差旅费违规报销整治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加大惩戒力度,规定从2021年1月起,凡是违规报销差旅费的一律给以全院通报批评及以上处理和纪律处分。五是全面自查自纠。发动全院干部职工再次对报销情况进行自查,2021年以来未发现多报销伙食补助费的情况。
(四)新发现的问题
6.针对巡察反馈“米易县得石镇草坝彝族村林下养殖、金沙江干热河谷区植被恢复与生态治理示范基地建设等2个项目2017年立项,建设期限为1年,至今仍未验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摸清情况。院林业科学研究所、畜牧兽医研究所已就项目开展情况作出了详细的书面说明。“米易县得石镇草坝彝族村林下养殖”项目主要实施内容为养殖示范户提供鸡苗与商品羊资金补助,由于该村贫困户对选择的山羊养殖示范户存在异议,村两委在2017年暂停了项目实施。在项目组与村两委的共同努力下,于2020年3月重新启动该项目并在10月全面完成了项目实施内容。“金沙江干热河谷区植被恢复与生态治理示范基地建设”简要情况为:项目前期打捆、立项、财评、招投标等相关手续耗费时间较长,于2018年7月签订合同并开工;因植物园建设道路施工项目未立项致使两侧沿途部分植物、大门及长廊无法实施,加之新冠疫情的影响,经业主、设计、监理、施工四方研究后同意项目延期至2020年10月。2020年10月14日项目通过我院的初步验收,并提出了11条整改意见。2021年7月19日,项目竣工结算审查报告完成,因施工方对审计结果存在异议,期间多次与施工方沟通直至2021年10月12日达成一致并完成审计报告签章等相关材料。自项目开工以来,我院作为建设业主,组织召开每周例会60余次,发出监理通知10份,整改问题46个。二是整理资料与验收。“米易县得石镇草坝彝族村林下养殖”项目于2021年10月通过项目下达部门市林业局组织的验收;“金沙江干热河谷区植被恢复与生态治理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已完成验收资料整理与收集,已向项目下达部门提交了验收申请报告待组织验收。三是自查自纠。再次清理全院科研项目,无到期未验收项目,2021年1月至10月已完成项目验收26项次。
7.针对巡察反馈“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记录不规范,2020、2021年中心组学习记录未按年度单独成册”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立即将2020年、2021年党委中心组学习记录单独成册记录。二是加强学习。组织党办人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等相关规定,提高认识,切实按要求做好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记录工作。三是经常提醒。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之前,提醒记录人员按年度记录,做到学习记录专本专用,各年度记录单独成册,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8.针对巡察反馈“干部人事工作资料未及时归档,2015版履历表填写不规范,沈杰的工作单位及职务和重要社会关系未填,缺盖章和日期,黄云的工作经历未按职务、职称分段填写”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印发《攀枝花市农林科学研究院关于干部人事档案归档相关事宜的通知》,确定院办公室为全院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责任部门,并安排专人从事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同时对归档范围、归档时限等内容进行了明确。二是重新规范填写沈杰、黄云两位同志的2015版履历表。三是举一反三,安排专人对院职工2015版履历表工作经历逐一进行核审,对填写不规范的联系本人进行规范填写。
三、巡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和信访件办理情况
本次巡察“回头看”无移交的问题线索和信访件。
四、着眼标本兼治、推动发展
(一)持续履行主体责任
以问题为导向,加强班子政治建设,抓好理论学习教育,切实增强执行力。坚持党建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动、同检查、同考核”,切实加强和规范基层组织建设。紧紧抓住“关键少数”,强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充分发挥“头雁效应”,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持续推进整改成果巩固
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举一反三,深挖细查,把后续整改工作一抓到底,确保问题整改全覆盖、无遗漏。切实把问题整改与农业科研相结合,全面规范全院科研活动,抓好全院科研工作,为全市现代农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和智力支持。
(三)持续推进督查问责
严格落实督查督导和追责问责制度,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处理,决不手软。坚持领导干部履行带头整改、组织整改的政治责任,确保不折不扣全面完成巡察整改任务,切实转变全院党员干部作风,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推动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持续完善制度机制
建章立制,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充分发挥制度的刚性约束力。加强党的思想建设、党的组织建设、党的作风建设、党的纪律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对违反制度的人和事,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回头看”整改落实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2912862;邮政地址:攀枝花大道南段1791号;电子邮箱:pzhsnly@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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